2014年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过境、转运及通运货物

来源:环球网校时间:2014/1/2 14:17:20

(一)过境货物

  1、过境货物的定义: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

  2、过境货物的范围

  与我有过境货物协议、铁路联运协议的的过境货物;

  没有上述相关协议的过境货物,必须经经贸、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入境地海关备案方可过境。

  禁止过境货物的范围:

  ①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和地区的;

  ②武器、弹药、爆炸物及军需品;

  ③烈性毒药、麻醉品和毒品;

  ④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过境的货物、物品。

  3、过境货物的监管

  ①监管目的:防止a、过境货物滞留境内;b、境内货物混装出境;c、禁止过境货物过境。

  ②监管要求:a、运输工具具备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或装置;

  b、过境货物经营人必须海关登记

  其他:a、民用爆炸品、医用麻醉品应取得总署批准

  b、违规违法过境的,予以扣留(如伪报货名、国名)

  c、如果在境内发生毁损或灭失的(不可抗力除外),必须向出境地海关补交进口关税。

  4、过境期限:6+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不过境可提取变卖。

  5、境内暂存和运输:规定的线路运输,海关可派员押运过境;如需卸地储存,应经海关同意并存入海关指定或同意的仓库或场所。

  6、报关程序:

  ①进境报关,进境地海关将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并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提运单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一并退还报关企业;

  ②出境申报时交验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和有关单证。

  (二)转运货物

  1、转运货物的定义

  换装运输工具,直接继续运往境外,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

  2、转运货物的条件:(必须满足其一)

  ①持转运或联运提货单的

  ②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的

  ③持普通提货单,但启运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

  ④误卸进口货物,承运方提供证明的

  3、监管要点:

  ①目的:防止混卸进口;防止混装出口。

  ②不得任何简单加工。

  ③期限: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可提取变卖。

  ④口岸海关有权开箱查验,但一般仅作外形查验。

  4、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

  ①持“载货清单”等申报进境

  ②核准,指定地点换装。

  ③规定时间内出境。

  (三)通运货物

  1、通运货物的定义

  指原运输工具载运进出境。

  2、通运货物的报关手续

  持船舶进口报告书/进口载货舱单(飞机)申报。(应注明通运货物名称、数量)

  需倒装货物时,应申请并在海关监管下进行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区别

 

 

扫一扫 免费领取试听课
优先领取试听课
申请试听

以上就是环球网校小编为您推荐的 "2014年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过境、转运及通运货物" 的全部内容,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本站在线客服,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环球网校好不好怎么样|环球网校联系电话|短信获取地址|咨询电话:400-885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