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告诉你增值税核算账务处理方法

来源:咸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4/7/29 14:14:50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交纳税款与月度终了结转应交未交增值税或多交增值税四个环节。其中,进项税额中进项税额转出和销项税额中视同销售行为产生的销项税额的核算,因涉及项目多,对于刚入职的新人来说,可能有些许困难,所以小编用两个案例做比较,来说明增值税核算账务处理办法。


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所谓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时,将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转入相关科目。具体包括下列四种情况:1、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固定资产基建工程等;2、用于免税项目;3、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4、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中,项属于企业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理由是:购进货物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等原因后,不会再产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抵扣链条从此中断。


       具体账务处理:凡购进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用途是否用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可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当期的进项税额,记入“进项税额”项目,允许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如果该批货物以后改变用途,用于企业内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则应将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记入“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并转入相关科目。用于什么项目,进项税额转到什么项目上。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举例如下:①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建仓库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300000元,购进时该批原材料已支付的增值税为51000元。②该企业库存材料因意外火灾毁损一批,实际成本1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元,该批毁损材料尚未报经批准处理。上述业务账务处理如下:①借:在建工程351000元;贷:原材料 3000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1000元。该业务属于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固定资产基建工程,进项税额应转出。②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00元;贷:原材料 100000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0元,进项税额也应转出。该业务属于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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