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怎么理解

来源:福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2/15 15:48:54

导读:票据行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我们重点了解下狭义的票据行为,纵观票据行为,内容分为六点.今天就由福州仁和会计小编为大家讲解票据行为怎么理解?让福州仁和会计小编为您解惑吧!

票据行为怎么理解

答: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增加、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狭义的票据行为是票据当事人以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增加、保付六种.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两种行为.所谓"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由于现在各种票据都由一定机关印制,因而所谓"作成"只是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而已.所谓"交付"是指根据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将其交给受款人的行为,不是出于出票人本人意愿的行为如偷窃票据不能称作"交付",因而也不能称作出票行为.

(2)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票据的特点在于其流通.票据转让的主要方法是背书,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单纯交付.背书转让是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只有持票人才能进行票据的背书.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票据一经背书转让,票据上的权利也随之转让给被背书人.

(3)承兑.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汇票的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发票人签发汇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能得到付款,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人进行承兑提示.如果付款人签字承兑,那么他就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担责任,否则持票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4)参加承兑.参加承兑是指票据的预备付款人,或第三人为了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利益,代替承兑人进行承兑,以阻止持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的一种票据行为.它一般是在汇票得不到承兑、付款人或承兑人死亡、逃亡或其他原因无法承兑、付款人或承兑人被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发生.

(5)增加.增加是指除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票据增加的目的是担保其他票据债务的履行,适用于汇票和本票,不适用于支票.

(6)保付.保付是指支票的付款人向持票人承诺负付款责任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付是支票付款人的一种票据行为.支票一旦经付款人保付,在支票上注明"照付"或"保付"字样,并经签名后,付款人便负付款责任,不论发票人在付款人处是否有资金,也不论持票人在法定提示期间是否有提示,或者即使发票人撤回付款委托,付款人均须按规定付款.

票据行为怎么理解

什么票据行为是无效的呢

票据行为无效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而不产生票据效力.具体来说,指出票、背书、承兑、增加诸行为中的单个或数个行为无效.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原理,某一票据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除出票时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据行为无效,不会影响整个票据的效力.

票据无效的原因有以下3点:

①被增加的票据债务自始不存在;

②被增加的票据债务,因其所赖以发生的票据行为在形式上不完备而无效;

③票据增加行为本身在形式上不完备

扫一扫 免费领取试听课
优先领取试听课
申请试听

以上就是福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您推荐的 "票据行为怎么理解" 的全部内容,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本站在线客服,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联系我们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报名热线:4000857126

在线咨询:

福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好不好怎么样|福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联系电话|短信获取地址|咨询电话:400085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