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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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学尔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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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地方各级机关单位通过举办各级公务员考试来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职务公务员工作。应广大学员要求,满足大家通过公务员考试的急切愿望,学尔森学院特别推出2012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培训班。由多年从事或负责公务员考试培训及研究的任教,注重学员个性化与差异化的教学,注重学员课堂听讲、知识把握、能力提升和综合素质提升,创造了极高的成功率。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等部分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少数紧缺急需的专业性职位,面向全国招考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录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从1月底起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发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问答,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阅。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
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报考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任选一门或多门专业考试科目,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增加(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
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共科目考试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录对象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类。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
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的政法类职位,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4月底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的人员、世博局工作人员和退役世博女兵等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的2到5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
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注册编号、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录用方式:
经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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