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核算直接免征的增值税

来源:杭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3 15:54:03

怎么核算直接免征的增值税?

答:直接免征的收入,不用分开核算增值税销项,直接将总价作为收入入账.

如蔬菜销售,目前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免收增值税,某企业实现收入5000元,会计处理时,直接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货币资金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

根据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对一般纳税人直接免征税款业务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1、免征的增值税不需要作为收入核算: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会字〔1995〕6号文自2011年2月21日起全文废止,也就是对直接免征税款不必作"补贴收入"处理.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中明确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方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因此,可以确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不能按照"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免征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应该是完全符合收入的定义,因此应该将其纳入收入的范畴,并且是"主营业务收入".

所以,一般纳税人直接免征增值税的,就直接以售价全部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直接免征增值税和其他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税收返还的优惠,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

怎么核算直接免征的增值税?

减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如:企业处理未曾抵扣进项税额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处理净值额10300元.税法规定是按照3%的征收率简易征收,可以享受减按2%征收的优惠政策.

计提:

借:货币资金103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0

贷:应交税费300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税费科目就是: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减征:

借:应交税费100

贷:营业外收入100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税费科目就是: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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